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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保人员灵活就业期间欠费(断档)补缴的温馨提示

 


根据湘人社发〔2017〕103号文件,我局将于2018年7月1日对参保人员灵活就业期间养老保险历年欠费信息进行清理,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,特温馨提示如下:

长沙市本级及芙蓉区、天心区、雨花区、开福区、岳麓区参保人员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首次参保至今,如有灵活就业期间未补缴的欠费或中断参保的(断档),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。其中,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人员请到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,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人员请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(个人参保状态及现社保经办机构可在“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(网址https://www.cs12333.com)、关注“长沙人社12333”微信公众号、关注“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支付宝生活号进行查询)。


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8年5月16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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